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西陈塘(挂)2018-18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河西区规划春海路和双海道交口东南侧,其四至为:东至规划怒海路,南至规划东江道,西至规划春海路,北至双海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已完成原地上建(构)筑物拆除清理工作,地块界外处理范围有绿化树木及正在使用的路灯、交通信号设施及消防栓等市政设施,待地块出让后,土地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于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该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包括结清尾水、尾电、尾气等费用)。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7703.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7703.2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限高为55米。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76000万元(不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费)。
其他要求:
1.包含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2.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4.该地块容积率大于1.0;
5.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中明确的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由竞得人建成后全部无偿移交给河西区相关部门;
6.该地块应自《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内开工、51个月内竣工;
7.竞得人需按照河西区相关部门要求出资建设该地块东侧小学,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1802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规模约14422.4平方米,在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的同时与河西区相关部门签订《陈塘科技商务区X1地块小学项目无偿出资建设协议》,出资建设小学项目,进行项目建设期管理,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河西区相关部门。并确保小学项目与住宅项目同期规划、同期建设、同期竣工验收。竞得人应当向河西区相关单位提交陈塘科技商务区X1地块小学项目履约保函。同时,为完善该区域配建设施,该地块公共设施商业网点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商业服务网点给天津陈塘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92000万元。
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配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商品房建筑面积阶段。
竞报规划配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商品房建筑面积上限为35000平方米。竞买人竞报的配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该定向安置商品房定向销售给市区棚户区改造被征拆居民,销售均价为28457元/平方米,按照河西区房地产管理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回购协议实施。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河西区的,须按照规定在河西区注册全资公司,并由该公司在《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事宜。
该地块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500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2018年10月29日1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7:30。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五、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公告日期为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18日,自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自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31日下午14:30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及配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商品房建筑面积竞报阶梯
1.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0万元或1000万元的整数倍。
2.竞买人竞报配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商品房起始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竞报阶梯为1000平方米或1000平方米的整数倍。
八、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或最高限价加最高竞报配建棚户区改造定向安置商品房建筑面积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57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8年9月29日